公司设立时需要出具验资报告吗

2024-11-06 07: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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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回答2: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回答3:

公司在工商最初注册时,需要进行验资。在以后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资本变化,才需要再进行验资,其余时间是不需要的。

验资报告样本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

回答4:

要看当地工商的具体规定。现在好多已经不需要设立验资了。

需要办理验资可以使用这个办法:

1、在手机上面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一个叫“跑政通”的小程序点击进入。

2、选择“验资报告”,然后选择需要的验资报告类型。

3、填写公司名称、验资金额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出具单位,填写快递地址下单就大大可以了。

5、下单后不久办理人员会联系沟通办理材料,对接完毕后不久报告会寄送到手中。

回答5:

新的公司法出台以后,公司登记政策变动,取消实收资本,并且取消验资报告,也就是说,登记设立时,只体现注册资本,并不要求注册资本实收到账,只是公司自行规定认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