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过看守所能办港澳通行证吗

2025-04-08 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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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不是刑事拘留最后判刑的话,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可以正常申请港澳通行证。

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三种拘留性质不同,时间不同,决定机关也不同。
1、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经调查确实构成犯罪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有24小时、3天、7天、30天四个期限。任何人都不得对公民超期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根据以上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最短为24小时,最长为37天。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1.排除犯罪嫌疑,予以释放;
2.确有犯罪嫌疑,但证据不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确有犯罪嫌疑,证据充分。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除办案警察外,其他任何人不许会见。
2、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如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等。
行政拘留决定由公安机关做出,拘留期限为1日至15日。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处罚有行政机关做出,不需要法院审判,因此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
行政拘留的对象不是罪犯,所以受过行政拘留处分不算有犯罪记录。
对公安机关做出的拘留决定不服的,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也是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对象是严重妨碍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又不听劝阻的人。拘留决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正常进行。
被拘留的人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原告,还可能是其他的人。
在法院开庭时,不管有没有理,谁大吵大闹,殴打、辱骂法官、证人或者对方当事人,造成无法继续开庭,就要拘留谁。
在法院强制执行时,谁阻拦警车,故意阻拦法警执行,就拘留谁。
司法拘留,最多不能超过15日。被拘留的人随时表示悔改随时可以释放。
比如,法院执行强制拆迁的法律文书。有个老人躺在屋里阻碍拆房,法院可以立即将其拘留,待房屋拆除后再释放。
司法拘留不属于处罚。因此,不允许上诉,也不记入档案。
刑事拘留的人,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关押在拘留所。

回答2:

被看守所释放的在押人员,其羁押记录及涉案案情均由公安机关掌握,并不影响其日后生活。

回答3:

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报团www.szlyw12306.com深圳国旅,流程如下:
1、办证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身份证后面的公安局);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有的地方周一到周五办理,且周五下午不办的)
3、所需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当场复印2元),白底小二寸照片一张(33*48CM)(当场拍30元);
4、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取证时收取),护照200。
5、周期:十五个工作日,护照十个工作日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