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减税明显利好空前
全面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相较营业税体制,增值税体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实施全面营改增改革,生活服务业税率由5%营业税改为6%增值税,加之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等新规定,对服务业企业减税明显。
“初步测算,营改增之后,企业实际税率大约是3%,相比于之前5%的营业税税率,降幅达到40%左右。”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罗清枝说,由于百胜早已实现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核算的规范化管理,财务核算健全,它的原材料和固定成本均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对于每年新开的50至80家新店,按照新税制,高昂的房地产租赁成本均可抵扣,降税效应明显。
“以百胜餐饮为例,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减税的链条。对企业减税,他们扩张的速度就会更快,拉动了对房地产的需求,而房地产又拉动了对建筑业的需求,进而拉动整个经济链条运转。”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说。
据统计,营改增以来,第三产业投资规模明显扩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2年的52.6%提高到2015年的56.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由2012年的45.5%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50.5%,首次过半。
“对服务业占比高的地方来说,营改增将使他们得到减税后更好地发展,中央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增量用于对欠发达(服务业占比不高)地区的转移支付,一举多得。”中国财科院研究员王志刚说。
此外,按照新规,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共计四十项民生项目,均免征增值税,保障百姓基本的公共服务。
“原来,就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造成了重复征税、税制效率低下等问题。全面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相较营业税体制,增值税体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