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的学籍不在借读学校,借读校无法为借读生办学籍。但在高三学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借读校必须提供借读生在该校的学习成绩、表现评语鉴定等寄送给借读生的学籍学校,作为学籍所在学校为建立考生的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
学籍转学程序
县内转学程序:
(1)转入学校发出申请-----校级审核
①打开学籍网,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点击页面中自己学校名----弹出的页面中,输入完整的对方学校名称(必须准确),选择学校类型,继续在此页面点击查询,会有对方学校信息------选中该学校,继续按选择键
②输入学生姓名---查询---填写带*键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编班信息)---保存—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填“是”需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填“否”可不上传异动证明材料)
③学生学籍异动审核学校审核,就可以为该生办理异动申请。
(2)转出学校:
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3)县级主管教育局
学籍异动审核
跨县转学程序:
同县内转学,最后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
跨省转学程序: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