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工作的报告,评 议企业工作和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工资分配、保险福 利、安全生产、休息休假、岗位责任制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重要事项的方案、规章和措施;
(3)检查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 和劳动合同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和职责。
国有、集体资产和职工股控股、参股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 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和职责还应包括:审议通过 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听取和讨论有关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企 业经营者年薪制的考核、兑现办法及考核结果,企业业务招 待费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民主评议企 业领导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