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仅有夫妻一方签字,只要未在借条上签字的一方无法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借款被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看你借款的用途,若能证明限于个人使用或者夫妻双方事前有相关约定且借款人知悉,则只算个人债务。否则,用之于家庭,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