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事件,在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刚因盗窃、抢劫罪出狱后不久的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袭击军警,先后抢劫枪支3支,包括当时解放军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步枪。打死军警和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8·19”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的作案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被列为“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1997年9月,白宝山在北京家中落网;1998年“五·一”前夕,白宝山在新疆被执行枪决。
白宝山被捕时没有穿上衣,被铐得比较紧。起初警方审问他的时候,他态度很强硬。后来,警方给他穿上了一件衬衣,并两次给他松了松手铐。再审问,他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警方发现了这一点,对他的关心多了,对他的审问也比较顺利了。为此,白宝山还得寸进尺地要求吃干部灶。
白宝山被押解到乌鲁木齐后已是黑天了,警方直接将他押到看守所,办完交接手续后,就将他交给了看守所。第二天警方去提审他,他的态度很不好,一点都不愿意配合。细问才知,因为忘记给他安排被褥,他一夜是扛过来的,加上号子里的人又不知道他是谁,压根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他完全没有了北京号子里的那种优越感。他继而又提出了要吃干部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