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有哪些?

2024-11-16 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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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操作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扩展资料:

申请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4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必须是出口创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流程



回答2:

出口退税办税详细流程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 进出口 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 出口退税 管理。
  二、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 出口退税 申报软件。
  三、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 发票 (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四、出口退(免)税申报
 (一)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
  1、 发票 认证:取得 增值税 专用发票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2、申报期限:单证齐全后即可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分批多次申报;
  (二)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
  1、免税申报:
  1)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电子数据(空文件);新办企业进行第一次免税申报时,“ 进料加工 抵扣明细表”中数据都录入“0”。
  2)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销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免抵退 办法 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 税率 与退 税率 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 免抵退税 办法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18栏;
  2、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
  五、领取退税审批 通知 单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 审批 通知 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 进出口 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二、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三、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四、出口退(免)税申报
    (一)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
  1、发票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2、申报期限:单证齐全后即可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分批多次申报;
  (二)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
  1、免税申报:
  1)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电子数据(空文件);新办企业进行第一次免税申报时,“ 进料加工 抵扣明细表”中数据都录入“0”。
  2)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销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税率与退税率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18栏;
  2、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
  五、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回答3:

出口退税办税详细流程: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 进出口 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 出口退税 管理。


二、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 出口退税 申报软件。


三、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 发票 (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四、出口退(免)税申报


(一)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 。


1、 发票 认证:取得 增值税 专用发票后30日之内必须到当地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2、申报期限:单证齐全后即可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分批多次申报。


(二)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


1、免税申报:


1)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电子数据(空文件);新办企业进行第一次免税申报时,“ 进料加工 抵扣明细表”中数据都录入“0”。


2)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销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免抵退 办法 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 税率 与退 税率 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 免抵退税 办法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2、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

五、领取退税审批 通知 单。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 审批 通知 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 进出口 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二、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三、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江苏省淮安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五、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回答4:

进出口退税流程及所需材料,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进出口退税是什么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二、进出口退税流程 1、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包括〈基础数据采集〉中的〈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和〈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2、退税申报数据审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条件,确定 3、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4、预申报,预申报无疑点或将疑点调整后,才可以进行正式申报 5、正式申报 三、进出口退税所需资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批文》和《资格证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征税部门核发的进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 4、退税部门核发的《退税登记证》 5、退税部门核发的《办税员证》 企业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连同办理稽核申请报告报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办理退税稽核备案手续 出口退税稽核资料: 1、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 (1)、进出口退税必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有实际出口业绩 (2)、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产品征税范围的产品且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消费税 2、退税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进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4)、外汇核销单 (5)、进出口退税出口发票 以上单证(正本)经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预审通过后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稽核单》,办理退税稽核手续 四、出口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或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 2、其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其货物必须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 4、其货物必须是已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回答5:

(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
(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
(12) 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外贸企业已经生成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如果需要撤销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八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将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或者“将当前筛选的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就可以撤销申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