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了地址还要去哪些地方做变更资料?

2024-11-07 0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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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营业执照变更了地址还需要向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2:

营业执照变更了地址还需要向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

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扩展资料:

变更营业执照负责人需要的资料和手续: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4、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免职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5、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6张大1寸照片。

6、 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7、 填写变更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8、 分公司执照正、副本。

9、 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10、 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

申办工商执照变更手续:

1、 申请变更工商执照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 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 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 和IC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3: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 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回答4: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

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怎么办呢?咱们可以只变更工商,税务这一块可以不迁走,这种方法也是可行的,而且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做的。

为什么跨区迁址这么繁琐,周期这么长呢?首先咱们在这个税务所交流那么长时间的税了,现在突然要迁走,对于工商所来说是一种损失,他们一般是不愿意让咱们迁走的,变更手续给你拖拖拉拉,这种事情都是在所难免的,再者就是账务这一块,由这个区的这个所迁到另一个区的另一个所,办理起来确实是比较麻烦,周期自然就拉长了。

二、跨区迁址需要哪些材料呢?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

3、 公章;

4、原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材料。

在进行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时候,我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租房合同以及公章等材料。另外,如果是异地进行办理的话,也是可以进行办理的,但是,是需要有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才可以进行办理的,我们是可以到新地址的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领取的。

回答5:

01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首先需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表格可以自己从电脑下载或者去工商管理登记处领取。然后如实填写。

02然后准备召开股东会议和修改章程方案,就所牵涉的问题进行修改。股东会议的召开要注意股东的组成,具体方案按照具体方式实施。

03其次提供新住所证明资料。如果是自己所有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公司新的住所是租赁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并附房产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书中租赁期限应在一年以上。

04最后到自己公司所在的工商管理所进行办理,需先去办事预约窗口进行预约,预约后可去企业注册变更窗口进行办理。把需要带的材料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一份交给窗口,窗口会打印一份《企业注册登记材料收取通知书》给你,到时带上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