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是需要的,正常手续,一般正规大型连锁企业都会有这些手续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
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
如果你不是应届毕业生 那你在入职新单位时本来就要提交上一单位离职证明的义务。是不是以前你没有交但是现在公司管理规范了找你补交呢
估计是单位管理规范了,要完善员工档案呢,你的档案里缺少才让你补交呢。
没有离过职那有什么离职证明?不用理会他们就行了。
看你找的工作需不要需要这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