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2024-11-17 1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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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8年6月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8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1%、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4.6元、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5%、9.1%。这是成都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相关因素变化情况,第13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2:

回答3:

从2018年7月1日起,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80元和1650元,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小时18.7元和每小时17.4元。
具体来讲,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