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泄压口面积计算方法不同,分别为:
1、使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Fx=0.15*Qx/[(Pf)^1/2]
式中Fx——泄压口面积(m2);
Qx——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2、使用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Fx=1.1*Qx/[(Pf)^1/2]
式中Fx——泄压口面积(m2);
Qx——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1、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时会向防护区喷放大量灭火气体,防护区空气压力瞬间升高。除此之外,火灾燃烧产生的热量也会使室内空气压力有所升高。在喷放时火势越大,时间越长,空气压力升高的值就越大。因此,《规范》要求防护区围护结构(含门窗)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内外压强差)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结构专业设计给出。
2、泄压口其作用为一方面当防护区因灭火剂喷放压力升高到一定值时,通过泄压口将部分空气和灭火剂及时向防护区外释放,以保证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因防护区喷放灭火剂时压力升高造成门、窗爆破导致灭火失败,火势蔓延失控。
3、由于七氟丙烷、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六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规范》规定上述气体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部位,即泄压口下沿高度不得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
综上所述,安装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灭火,不至于防护区损坏导致灭火失败,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