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购买一份保险,最大的希望就是借此获取一定的收益以及规避掉一定的风险。但是有的时候,并不是购买了保险就一定有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购买了人寿保险,当被保险人去世时,保险公司就一定会给予赔偿。
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会不予理赔呢?
首先,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当地社保医疗保险或其它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其次,如果被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仅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退还保险费。如实告知是投保人、被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保险公司了解被保人真实信息从而做出承保依据的重要渠道。通常情况下,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出现以下后果:
1.投保人、被保人隐瞒事实,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是因过失而没履行,而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没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费。
同时,投保人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会将其保障的内容进行详细的罗列,如果被保人死于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内容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也是可以不进行赔偿的。
如果确实在投保的时候不存在心脏有问题,那么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合同也可以起诉。但是如果投保的时候,明明知道心脏有问题,确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个起诉也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