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混凝土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民用建筑按层数或高度分类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来划分的。
超高层建筑是根据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确定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高层建筑。注中阐明了本条按层数和建筑高度分类是取决于防火规范规定,故其计算方法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执行。
扩展资料
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顶部的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烟囱、避雷针、旗杆、风向器、天线等在屋顶上的突出构筑物不计入建筑高度。
2、楼梯间、电梯塔、装饰塔、眺望塔、屋顶窗、水箱间等建筑物之屋顶上突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合计不大于标准层面积25%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层数。
3、平顶房屋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坡顶房屋建筑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坡顶不同坡度计算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