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俄罗斯、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是联邦制,前苏联、波斯尼亚和黑山(波黑)、原来的捷克和斯洛伐克是邦联制
单一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联合国家中的政合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而君合国则不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联邦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而邦联国则不是国际法上的主体。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的权利。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国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邦联制在现代则一般是指一些国际间的区域组织,如独联体、英联邦、东盟和美洲国家组织等。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欧盟是当今世界最成功的国家间邦联组织,她越来越表现出超国家组织的倾向,许多人认为欧盟现在更像是一个联邦,而非邦联。邦联还可能存在于某一国家,比如波黑,历史上还有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邦联,也实行邦联制。原苏联则比较特别,名义上是实行邦联制,而在实际操作上则更多地表现出联邦制甚至是单一制的国家特点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比较
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共同点:
第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邦联制邦联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 形式,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但常会随后制订一部共同宪法。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这是一种特定形态的国家体制。它的特点是:
第一,邦联是根据各成员国所缔结的条约而组成的。成员国除了根据条约而明确表示让予或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其他权力仍然保留,维持着成员国主权的完整性。
第二,邦联既无宪法,无统一的行政机关,亦无统一的国籍、军队和赋税,因面它不是国家主体。
第三,邦联对成员国没有强制力,各成员国既可将让予邦联的权力收回,也可以自由退出邦联。第四,邦联的事务由邦联成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会议按条约的规定共同决定。由上可见,邦联仅是一种国家联盟的形式,它不是国家实体,因此严格说来,邦联算不上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和邦联制是复合制国家结构的两种形式
邦联制--是指若干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的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不是以宪法为基础。邦联本身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它没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国家机关、军队也没有税收、预算等,个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独立和完整的国家主权,公民只具有自己所属国家的国籍,邦联的主要机关是由各成员国派遣代表组成或定期由成员国国籍元首、政府首脑参加的会议,但联邦的决议必须经各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邦联不是国籍法主体,不得对外进行交往。解体以前的苏联,由许多独立的国家组合成一个“邦联”的形式,各有各的国号,各有各的国旗,外交、国防均可自主,司法有终审权,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也可以申请进入联合国成为会员,解体前苏联的乌克兰共和国就是一个实例,因此可以说“邦联制”实在是一种极为松散的国际组合,绝对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说穿了就是“国中有国”!! 现在 世界上已经没有邦联制国家了,以前邦联制的 都先后改变为联邦了!!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其组成单位原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某个共同目的,而与其他国家组成联盟或加入到联盟国家之中。联邦制的基本标志是: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互不隶属,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进行活动,如联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其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组成单位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而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联邦制是复合制国家最典型的形式,也是现代最常见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
邦联制与联邦制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联合体,区别在于邦联不形成新的国家,而联邦则形成新的国家。在邦联制下,组成邦联的各成员国仍然是具有完整独立主权的国家,而在联邦制下,联邦组成单位已经不完全具有独立主权国家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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