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延迟起飞要赔偿的时间各个航空公司不同,具体如下:
1、中国国航飞机延迟起飞的补偿条件及标准如下: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国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国航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
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
2、南方航空、东方航空飞机延迟起飞的补偿条件及标准与中国国航类似。不过,东方航空的补偿条件中多了“商务” 造成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这一补充条件,对旅客进行补偿的可能是东航自身,也可能是东航的地面服务代理人。
3、海航航空飞机延迟起飞的补偿条件及标准为: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属海航原因造成的国内航班延误,海航将根据航班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
海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4(含)至8小时之内,补偿人民币200元或者等额积分;海航原因导致航班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人民币400元或等额积分。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十九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
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第五十八条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第六十条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应迅速及时将航班延误或取消等信息通知旅客,做好解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客票、客票不符合规定或者客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旅客不经其出票而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旅客不经其出票而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或者客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航班延误
延误4小时以上。
然而,具体情况将另行处理。例如,如果飞机由于天气和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起飞或降落,航空公司将不会对这种情况进行补偿。
中国民用航空局已建立了保障航班正常的奖惩机制,即延误航班统计和警告,每15天公布一次延误信息,对排名后20位,且航班正常率在50%以下的国内航班进行一次内部警告通报,每月发布警告通报两次。
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每月受到两次警告的航班,经批准,从下月起取消其本航季该航班。对因空管、机场、油料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要查明原因,给予处罚。
此外,对于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因航空公司飞机调配和自身服务等方面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取消航空公司该航班本航季时刻,并不再受理下一航季航班时刻的申请。
扩展资料:
飞机晚点原因
一、天气原因
天气原因是造成航班延误的主要原因。“天气原因”简单的四个字实际包含了很多种情况:出发地机场天气状况不宜起飞;目的地机场天气状况不宜降落;飞行航路上气象状况不宜飞越等等;
天气原因绝不仅仅是指目的地机场所在城市的天气状况,飞机起降不怕大风大雨,影响的关键气象因素是能见度、机场起飞降落航道附近的低云、雷雨区,强侧风,你眼前的天气晴朗,航班却因天气原因而延误是正常的。
二、交通管制
流量控制:随着中国民航发展迅速,航班量急剧增加,而相应的地面设施、导航设备、服务保障方面发展缓慢,航路结构不合理,无法适应当前高速发展的民航业,尤其是目前我国因确保国防安全等原因,对空域实行严格限制,空中禁区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航班延误
因地而异,最少的延迟30分钟就可以要求赔偿。
1、航班延误补偿,是指航班降落时间比计划降落时间(航班时刻表上的时间)延迟30分钟以上或航班取消的情况对航空客运、货运客户受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约定予以赔偿、补偿的行为。但也因地而异。
2、2004年7月1日当时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旅客在坐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旅客可以得到航空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个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优惠券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采取“罢乘”、“占机”等过激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运行。民航总局也表示,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2004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其中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
3、2010年颁布的标准为:
飞机延误4-8小时(含8小时),航空公司还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则要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
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超过4小时才可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