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男性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规定我与老公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了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4-11-17 1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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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离婚。

只要你觉得过不下去了,就可以起诉离婚。

连续两次起诉(间隔六个月)就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如果你们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只要达成离婚协议,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不需要起诉。

回答3:

可以的,我记得貌似应该是一年以上没性生活就可以起诉的

回答4:

当然可以的,女人不应该这样拖下去的,加油!

回答5:

可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