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孩子抚养费,就无探视权对吗

2024-11-17 1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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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方可以拒绝探视。《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答2:

这是两回事。但是为什么不愿意给孩子抚养费呢,人心都是肉长的,孩子也需要有一个正常的生活才好。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