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退休审批和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的人员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自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先在本单位公示(告)7日。单位内部无异议,由单位行政部门和工会或职代会同时鉴章。
2、正确填写《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
3、职工年满退休年龄当月,带齐所有资料到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
资料为:职工个人退休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公示、《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原始证明等、在职职工减少表、《职工退休(职)审批表》(提前退休人员才须携带)。
4、退休审批完毕,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经办人员持职工减少表到收费大厅办理在职人员减少,然后到退管科领取《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一式二份。
5、单位及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对《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核实无误鉴章签字后返回退管科。
6、次月20日之后到退管科领取存折(单位经办的由单位经办人员领取,个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