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过程中是无法被人提异议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都未提及转让中的商标可以被提异议。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受让人自转让公告之日起就获得专用权,这样规定,也没有给第三人提异议的时间。综上,商标转让过程中是不会被提异议的,当然,这样的“异议”也不会导致转让不成功。相关规定请参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