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职工的,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只能通过协商。
工伤职工受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解除劳动合同后才能领取。《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可以,按劳动法工伤期间有基本工资,甲方不能单方解除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