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如下:
一、购销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揽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五、财产租赁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货物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七、仓储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
税率(税额标准):用1‰贴花
八、借款合同
征收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借款金额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责任、保证和信用保险合同暂按定额5元贴花
十、技术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合同所载金额0.3‰贴花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
税率(税额标准):按书据所载金额0.5‰贴花
十二、营业账簿
征收范围:生产、经营用帐册
税率(税额标准):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征收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税率(税额标准):按件贴花、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