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得债务人认不认可。债权人有自由选择如何起诉,债务人只能选择是否主动应诉。即使不主动应诉,法院也可以强制出庭或缺席审判。
二个债权人,只有一个人提出了诉讼,你就得认可。你不认可,法律会让你认可的。另外一个人的不起诉,也许有他另外的原因,这不影响案件的办理。
认可,主要在法律法规范畴内,并且有债权债务依据的条件下,那么债权债务关系即可成立。
债权人有两个人磨掉其中一个人起诉的债务可以得到认可
有两个人的话,起诉是磨掉一个人的话,不行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