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