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代表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主要有以下几点:(1)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2)中国开放广州等五处为通商口岸。(3)中国赔偿2100万银元。(4)英国进出口货物纳税,“均宜秉公认定则例。(5)英国商人在各口岸可以自由和中国商人交易,不加任何限制。
《南京条约》签订以后,美、法先后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
《南京条约》就是套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第一具枷锁。《南京条约》的签订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