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专业一代码:10819
校本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西校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大街123号
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志愿清方式择优录取。
2、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
3、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西的美术类考生、山东的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扩展资料: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电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网址查询。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电话:0470-82591928259557
传真:0470-825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