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只签名不盖章有无法律效应啊

2025-04-22 23:19: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能会有问题。
没有公章,我估计你说的情况,也没有公司的书面授权。
那样的话,公司认可协议当然没问题。
可是,如果将来公司不认可该协议的效力,由于既无公章,也无明确书面授权,可能会导致协议对公司无效。
所以,没有公章虽然不是合同无效的条件,但是可能会无法证实签字人有权代表公司签字。如果无法证明,后果将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既然是公司之间合作,即使当时没有盖章,事后还是早点补为好。

回答2:

签字有没有效要看签字人的权限。如果他是在权限方位内处理事务,该合作协议书是有效的,如果超越权限,则不一定有效。
公章是经过登记的法人或组织的印鉴,而在国外,如很多国际贸易中,签字的效力是一样的。主要是看签字人的权限。
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的效力差不多,都可以代表这个法人或组织。
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其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超越权限,就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通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就变成了有权代理。如果拒绝追认,一般就算无效。当然,如果对方是善意的,且有理由相信你有代理权,就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形成的协议也是有效的。但如果代理人有过错的,被代理人可以追究代理人的责任。
这种代理权限的表现主要有:职务代理,相应的职务有相应的权限规定(一般在内部有效)。最重要的是要有授权委托书,需要规定清楚授权范围

回答3:

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不会。

回答4:

这种精神是值得称赞的,但作为一名公司的职员,不应该擅自作出这样的决定,这属于代理中的表见代理,依《合同法》第49条规定,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出现问题,你自己必须举证自己是为了公司,不能举证的,则构成表见代理,负连带责任。对于有没有法律效力,应该面对你的对方,如果他不知道你是以自己的名义来谈,而不是代表公司,其是善意第三者,应给与保护。如果只是口头谈好,则无法律效力,不会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