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再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应该是先申报预缴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今年有利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年终汇算清缴时今年没有利润则不用弥补,今年一季度有利润,但是你们第2,3,4季度不一定,如果你用一季度利润弥补了如果第2,3,4季度亏损,年底你还得调整也挺麻烦。所以不能先用季度利润弥补,要年终汇算,用年利润弥补。
按规定是可以用季度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季度预缴申报表上减利润就可以。申报表上的各栏没有公式关系的。
先弥补亏损!新季度所得税报表中已经更新这一栏次了! 前提是以前年度亏损已经得到税务机关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