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协议有有效期限吗?

2024-11-19 0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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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借款期限是从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到全部还清借款本息止的时间。借款期限的长短,是根据借款的种类分别确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借款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还款期两个阶段。

扩展资料:

借款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1、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逾期利息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借款期限

百度百科-借款

回答2: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还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还款期限。无论怎么约定,这个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约定还款期限的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其出借人必须向借款人主张要求借款人还款,否则有可能经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当然,向借款人主张方式不限于诉讼。可以是打电话。发微信,或者要求对方先支付部分利息等等,只要能证明主张过权利就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是用一般的三年的诉讼时效,而是用最长的20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只要在20年之内向对方也就借款人主张过权利,就不会经过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回答3:

借款协议上应有借贷双方、借款金额、偿还方式、偿还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协议本身没有期限之说。只要借款人违约,即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商业诉讼。

补充:
如果你起诉同时也赢了官司,但对方不还钱,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实此人的资产情况,冻结他的账户,划转欠你的钱。

回答4:

你好:
一旦诉讼时效已过,借款人说时效过了,不需要再还钱了。这样的话,法院就会判你败诉。连法院都不支持你了,你还怎么要回这借款呢? 也就基本等同于该协议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