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还是直接告到法院

2025-05-03 1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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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看看收据上是订金还是定金。
我国合同法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性质。如果预付方违约则不退还,如果履行方违约则双倍返还。
如果你这个是订金则应当是预付款性质。可以直接要求其返还,如果不行则可以走诉讼程序。

回答2: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回答3:

订金基本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应该给予返还

补充:拒绝返还,可以直接起诉要回

回答4:

具体看收据上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定金的话,定金是不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