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巴乔夫你看看他的身评最后几年的老年痴呆做的事情知道了搞不懂当年苏联其他权利层怎么搞死他全家丢人货色。。。。。
俄罗斯联邦实行的是联邦民主制。以俄罗斯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基础,根据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又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原则行使职能。总统是国家元首,任期4年,08年修宪改为6年,由人民直选产生。总统拥有相当大的行政权力,有权任命包括了总理在内的高级官员,但必须经议会批准。总统同时也是武装部队的首领以及国家安全会议的主席。并可以不经议会通过直接颁布法令。总统不可以连任超过2届。 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议会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议会采用两院制下议院称国家杜马(State Duma,代表联邦各主体),上议院称联邦委员会(Federal Council,代表联邦)。 联邦委员会(上议院)由俄罗斯联邦诸联邦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一名来自国家执行权力机关,主要的职能是批准联邦法律、联邦主体边界变更、总统关于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的命令,决定境外驻军、总统选举及弹劾,中央同地方的关系问题等。 国家杜马(下议院)的职权是同意总统对总理的任命;决定对总统的信任问题;任免审计院主席及半数检查员;实行大赦;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指控;通过联邦法律。加盟共和国有较高自主权不用完全听命于俄联邦(类似我们香港澳门)
苏联名义上是实行邦联制,而在实际操作上则更多地表现出单一制的国家特点。根据苏联宪法,每个“加盟共和国”皆为主权独立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加盟共和国”同其他“苏维埃共和国”联合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邦联”加盟共和国拥有自己的宪法,还有同外国发生关系、同外国缔结条约及交换外交和领事代表、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的权利。加盟共和国下辖的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简称自治共和国也拥有较大的权利,拥有自己的宪法。各加盟共和国间的疆界,须经有关共和国彼此协商并经苏联批准始可予以变更,自治共和国的领土未经其同意也不得予以变更。
楼主,因为苏联本身就是有许多国家组成的,它的全称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作为一个加盟共和国,苏俄(苏维埃俄国)是苏联的领土之一,既然是国家,同样也有联邦制、集权制等等区分。我要没记错的话,苏俄的全称叫“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可能记错了,反正名字差不多就是这样,也就是说作为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俄罗斯本身就是以联邦的形式存在的。所以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自然也是联邦
苏联的全称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一个联盟,是一个国家,包括俄罗斯,格鲁吉亚等,解体之后,叫做独立国家联合体。是一群独立的国家的联合体,相当于邦联,简称独联体,它由俄罗斯联邦等组成,顾名思义,他已经不是一个国家了,
因为联邦又不是苏联
制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