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社会团体虽可收费或者从事一些赚取利润的活动,但各种活动所取得的财产只能用于其目的事业,不能分配给会员。所以你的社团还是可以赚额外收入的
社团的会费是用来维持社团日常开销的,比如说举办活动等等;
规定社团费用必须属于学院的意思并不是说会费归学院所有,而是指费用要有学院管理,避免有的社团用会费不做事实,你如果有活动或者日常开销可以向学院申请会费。
同时一般社团没有自己单独的收入的,社团收入一般都是会费+商家赞助+学校赞助,社团不能举办营利性的活动!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
一、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做好社团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二、社团经费原则上由校学社联统一代管,每周一、二、四中午12:30-14:00 为校学社联财务部值班时间。其中,每周一、二为经费报批时间,周四为经费领取时间。
1.经费报批:
社团负责人带获批活动预算表于每周一、二值班时间至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报批工作经费。审核通过后,校学社联财务部将开据盖章收据。若经费报批人为非社团负责人,耽误自负。
2.经费领取:
各院学社联财务部于每周四值班时间至校财务部评票领取获批活动经费。无票与逾期均视为无效。
3. 经费核查:
活动结束一周内,社团须将活动决算表和相关票据报院学社联财务部审批,院团委盖章签字后由院学社联财务部统一于每周一、二上报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核查。未报决算社团一律不审批下个活动预算。决算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注:医学院、树达学院所属社团直接到该学院学社联报批活动经费。南院(包括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各社团经费由校学社联财务部在统一管理。
三、各学生社团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寻求社会企事业单位对社团发展的资金支持。
1. 其中,双方协议必须经挂靠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并将合作协议复印件上交校学社联。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处,追究负责人责任。
2. 社会赞助现金剩余的社团应在决算表中说明,校学社联财务部将在该社团下个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时予以扣除。
四、为鼓励社团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工作水平,学校设立社团活动创新基金,资助一些形式新颖、特色鲜明、富有意义、规模较大的社团活动。详见《湖南师范大学社团活动保障基金条例》。
附图:活动经费预决算流程图
附表一: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表1
年 月 日
活动名称 社团名称
挂靠单位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规模
活动内容
经费预算
院学社联
活动部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院团委或指导老师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该表为单个社团申请无外联活动时的活动经费审批表,经费预算全由本社团剩余会费承担。
附表二: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审批表2
年 月 日
活动名称
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 所属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 合作关系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经费预算
和
分摊方法
各学社联及各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及校学社联意见 校学社联活动部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该表为多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或社团获得社会赞助时使用的活动经费申请表。
附表三: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决算表
学 院 社 团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决算时间 支出总额
活动名称
经费决算:
院团委
意见
签字:
盖章:
校学社联
意见
签字:
盖章:
审批金额
注:
当活动为联合举办,存在分摊情况时,请活动总负责人自行将此表扩展,填好合作社团的相关信息,并注明决算的分摊明细。
附表四: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财务明细表
社团名称
财务负责人 姓名 社团职务
院系班级 联系电话
年 摘要 收入 支出 结存 经手人签字
月 日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每月25-30日各社团负责人把此表交至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审核和院内公示。
2. 当此表上所记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院、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行使其财务监督权,相应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