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对本规定实施前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时仍能保持该荣誉或者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从事专业技术和科技管理工作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除本规定规定的第十八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外,另按下列标准增加过渡性养老金:全国劳动模范增加50元;省市劳动模范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25元;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15元。
2、按照沈劳发的56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如果荣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且退休时仍能保持荣誉的,可以加发本人10%的基本工资,但最高不得超多本人100%的基本工资。具体政策可以与退休单位的人事部门沟通。
如果您是98年以前获得的省政府授于的劳动模范,退休之前一直保持该荣誉,退休时基本退休比例提高2%。
98年以后获得的,由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充参加商业保险,退休时不再提高比例。
另外,必须要是省政府授于的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政策对省级以上劳模才有相应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