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民法通则》的规定,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推倒人孩子的监护人对你孩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索赔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上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