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处罚是法律。点击看详细违反本法第85条,点击看详细的“中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有关主管在按照各自的主管部门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食品和工具,设备,材料和非法生产和经营其他物品的管理;非法生产和不到一百万的管理量的食用价值,并处2000元5万元以下的罚款;多万元的金额的价值,倍量的值超过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 。点击看详细(七)经营超过食品保质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