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饭店的服务员,九月份上班的,到现在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马上过年了,我想辞职,但是我们老板肯定

2025-05-05 0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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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去当地仲裁机构咨询下,此类情况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让后照着材料准备,和老板协商,解决不成就告他吧,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如下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部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拖欠工资部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回答2:

必须写书面的离职申请,即使老板不同意,一个月过后也可以走在了,如果不签合同的话,告到劳动局,他要赔你一个月的工资呢。

回答3:

你有没有工资单或是从银行打钱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