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治市新农合封顶线

2016年长治市新农合封顶线
2025-04-04 14: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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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起付线按100元,补偿比按85%;
  (二)县级公立医院起付线按300元,补偿比按75%;
  (三)市级三甲以下公立医院起付线按500元,补偿比按65%;市域内三甲医院起付线按600元,补偿比按60%;
  (四)市域内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补偿比按信用等级标准执行;
  (五)省确定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及本省外地市未开展互认的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按1500元,补偿比55%执行;
  (六)省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2000元,补偿比按50%。
  (七)为了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一级残疾人和五保户(持证)就医在原有医院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升5%。
  急诊疾病在任何医疗机构救治按省、市、县、乡相应级别进行补偿。
  住院病人入院前3天内能作为确诊住院病种依据的本院门诊辅助检查,其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参合农民市域内跨县住院(公立医院)就医实行同级别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直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