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办案人员能在营业听查手机通讯录和短信吗

2025-04-28 03:11:4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能随便查到,那个人极有可能是冒充公安局的。如果是公安局的人,可以委托律师向其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营业厅应给予配合。

一般的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是不能采用技术侦查措施的。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