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义县张家堡村低保标准

辽宁锦州义县张家堡村低保标准
2025-04-16 1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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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松山新区城市低保标准调增到每人每月360元,其他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调增到每人每月310元。凌海市、北镇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新区农村低保标准调增到每人每年2130元;黑山县、义县农村低保标准调增到每人每年2080元;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松山新区农村低保标准调增到每人每年228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3360元提高到3960元,分散供养由目前的2220元提高到2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