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请问保险业务员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诈骗客户,把客户的钱也冒领走了怎么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

2024-11-10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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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具体情况以职务侵占罪或诈骗罪起诉。

如果保险公司业务员正常推销业务,收取保险金后,据为己有,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起诉,因为保险金属于保险公司的财产。

如果是编造不存在的业务,骗取客户钱财据为己有,应当以诈骗罪起诉。

职务侵占罪量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诈骗罪量刑依据: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职务侵占罪

百度百科-诈骗罪

回答2:

报警如果构成诈骗公安局会立案处理。如果没构成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款项!

保监会投诉肯定是有用的,很多客户反映,自己向保监会投诉,很快就收到了保险公司的和解消息。

2017年,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93111件。其中,涉嫌违法违规投诉2109件,占比2.27%,保险合同纠纷投诉91002件,占比97.73%。这些数据也足以证明消费者对于保监会还是充分相信的。

接受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对消费者的各类投诉举报快速联系、快速转办、快速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电人,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

扩展资料:

保险公司被投诉的后果:

消费者如果投诉了保险公司,且又被保监局采纳了意见那么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会给予有关公司及责任人员发出警告,且进行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同时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追讨相关经济损失。

所以大家如果遇到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等维权问题,只要能提供充足的证据,都可以找保监会解决的。

保险公司投诉有用吗的问题就聊到这了,希望看完你能有所收获。希财君在此建议大家,如遇保险维权问题,在和保险公司沟通不成功的情况下,不要与保险公司发生冲突,直接找保监会解决更为稳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答3:

  根据老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条 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新版《保险法》中我暂时没有找到老版中的上述文字,估计是不是被归并到其他更细的法规中了,以上供你参考

回答4:

冒用客户名义诈骗钱财,这是犯罪,不用直接起诉,应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赔你的损失或由你诉讼解决。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5:

到公安去报案,这个业务员构成诈骗罪,但是是他的个人行为,根保险公司无关。公诉案件交给公安去查就可以了 ,具体起诉什么人检察院会决定,这样的案子应该是业务员个人的欺诈,不会牵涉到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