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多人都在进行着宅基地过户的事,但是在我国宅基地过户是有着明确法律法规的,并且还是有一定费用的,但是好多人还是不太清楚这里的费用到底是怎样收的,为了更好的帮助我们完成宅基地过户活动,知道宅基地过户费用是怎样收的,是非常有好处,有帮助的。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民的宅基地申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个成员有权申请宅基地的个人或家庭,和农村宅基地的属性不会改变根据村民的身份变化。农村宅基地地法规定不允许买卖转让,因此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农村宅基地转让费,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关注是有限的,只能转移到农村集体。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过户不了的,如能要过户,那么首先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一笔很大的开支。
宅基地过户费用根本不同的情况,收费的标准也是很不一样的,宅基地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所以这个房子有房产证很正常。但是宅基地房如果要出卖过户的话,首先要将宅基地变成国有土地,交纳土地出让金,然后才能过户。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的权益,让自己更加顺利的办理宅基地过户。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首先了解一个概念:农村宅基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按照国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各位就别理它了,那是集体或者是国家的。过户其实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的权利转移并不能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来转移,而是要受让人首先要拥有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就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换句话说就是你得有当地农村户口。
其次,房屋的所有权过户也有法律的依据。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因此宅基地其实是可以过户的。当然过户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别,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条件和手续也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办理程序如下:
1. 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 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 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 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 个人申请;
2. 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 权属变更表
6. 地籍调查表
另: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
就不存在过户,在政府哪里宅基地就是依法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