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夜班,被叉车压伤,致右脚第四个指头骨折,不能凭上残疾等级的。只有经过社保局认定工伤而已。
工伤导致残疾的,必须在你骨折治疗康复后,依据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GB/T16180—2006)中条款对照,进行残疾等级的鉴定,由重到轻一到十级。
而其十级标准条款中,对于脚部最轻十级的描述是:
10 )除拇指外,余3~ 4指末节缺失;
11 )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由此可以推断的就是,工伤没有造成脚趾末节缺失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评到工伤残疾的。
不能
按照你所说的伤情程度,应该还达不到工伤十级伤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