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使用效率低,预算执行缺乏约束力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与实际支出常常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三方面:基本费用支出控制不严,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常常出现公款吃喝、公款高档消费的现象;为了弥补日常基本支出的不足,专项资金支出和基本支出常常界定不清,专款专用没有落实到实处;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当中,单位没有追求社会效益,重拨款而轻管理,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也没有按照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财务部门对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的管理是事后核算,并且只停留在表面,对资金的滥用监管较为疏忽,对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和考核也没有真正落实。
(二)会计核算不恰当,使财务管理功能弱化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大多数只落实在会计核算上,而忽略了管理会计的职能,具体可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会计核算仅仅以收支为主要内容,不进行成本核算,更加无法据此分析项目的效益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基本资金支出、不同项目支出不进行分类核算,不利于项目分析工作的进行,在项目当中也没有按照不同的科目对资金花费进行归集,不利于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整体控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科目的设置于分类与预算编制科目不一致,为后期决算工作的开展与对资金的统一管理与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三)财务制度不健全
财务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专项资金的把关不严,没有在事前规定相应资金的使用用途,几乎将所有支出都列为项目的费用,在项目的资金分配上也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分配比例具有随意性,最终影响预算的刚性,并给挪用资金提供可乘之机;往来款项的管理不当,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商品的采购预付货款支付时间过早,收款不及时,结算不及时,易形成呆账坏账或因责任不清产生债务纠纷;职能分工不明确,造成了不合规定的兼岗现象,给资金的滥用提供了机会;内部稽核制度不健全,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的花费需要先审批后审核,但由于制度的不健全,许多单位只进行事后审核,不进行事前审批,可能造成资金的使用不当;关于票据的管理制度不规范,主要包括票据的领购与使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为管理造成一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