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内部员工偷电能举报吗

电业局内部员工偷电能举报吗
2024-11-07 07: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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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4.9.1 举报奖励每笔(次)底线金额为20元。
4.9.2 用电监察人员直接查获处理的,按实际收取违约使用电费总额的4%计发奖金,每笔(次)最高不超过500元。
4.9.3 供电企业从事营销管理工作的职工举报而查获处理的,按实际收取违约使用电费总额的6%计发奖金,每笔(次)最高不超过600元。
4.9.4 供电企业其他职工举报而查获处理的,按实际收取违约使用电费总额的8%计发奖金,每笔(次)最高不超过800元。
4.9.5 非供电企业人员署名举报而查获处理的,收取违约使用电费后,按实际收取违约使用电费总额的15%计发奖金。
4.9.6 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公司分管营销副总经理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
4.9.7 对直接参与打击违约和窃电工作的公安司法机关有功人员,每次每人计奖50—100元。
4.9.8 同一窃电(违约)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电力监察大队或电力监察中队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该案确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4.9.9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窃电(违约)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第一署名者委托的其他署名者领取。
4.9.10 举报案件由电力监察大队受理。电力监察大队应当在案件查结后一个月内,填写《窃电(违约)案件举报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并注明有关事项。支付奖金审批程序为:电力监察大队审核—分管领导初审—总经理审批—举报人领取奖金。
4.9.11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电力监察大队领奖通知后两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携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权利。
4.9.12 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应当在《窃电(违约)案件举报奖励付款专用凭证》上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及填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