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上有宅基地收据,大队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可向上一级的部门投诉,把你的证据带着,相信会有人主持公道,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祝你好运!
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如果村要收回,收回来做什么?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要超过半数才能通过,如确被收回你可向村委提岀诉求,补地或是补偿钱款。
无效早就作废了,你的宅基地是2004年批的,一直没有建房子,根据法律规定2006年就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