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放年假,2月份按照上班天数发工资,剩余工资要延迟到一年后的2月份发合理吗?

2025-04-23 21:40: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当然不合理了,等于一年发一次工资,要到劳动局去告他们,一般的私企都是压一个月的工资,还可以说的过去,压一年太不合理了,一般正规单位都是到月头就发工资的,要向上一级部门反应这个问题,这是克扣工人工资。

回答2:

劳动报酬这个事儿吧,去应聘的时候要有一个劳动合同。说明工资发放的计划。让劳动者各抒己见,能承受的那去参加你的工作。如果不同意这种形式,那可以不去上那个班。如果觉得能接受,那他就是合理的,接受不了不合理,那你可以不在那干换一下工作。

回答3:

根据劳动法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私企打工,双方约定,一般是可能的,但是如果欠薪的话,是可以报告相关的主管部门的。

回答4:

这当然不合理那要是半道不干了那不就白干了吗工资还是月结每个月都按时发放才合理

回答5:

国企还是民企?是民企的话要看双方的约定。按劳动法来说是不合理的,谈不来的话可以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