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对职工利弊

国企混改对职工利弊
2024-11-03 0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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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企改革打破了进国企就是有了铁饭碗的现状。国企改革,就是要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企业职工能进能出。用人方式方面,采取聘任制,选任制,委任制。打破铁饭碗,才能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让有为者有位。
其次,之前的国企干得多干得少一个样。经过改革之后,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全员绩效考核,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薪酬差异化,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积极性。再者,国企改革之后,对于公司竞聘也是有影响的。之前的公司竞聘可能会存在走过场,信息不公开,招聘不透明。国企改革后,管理人员招聘上岗,有能力的人得到的东西也会更多。最后,国企改革,对之前的老员工来说,确实是没有之前稳定了。但是,只要你不抱着混日子的心态,还是可以得到很好的发展的。
公司改制员工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一、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