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开始,将考查科目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依据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在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依次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4C、4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各会考科目A、B、C、D、E五个等级按5、4、3、2、1进行赋分,实现不同等级组合的转换可比。另外,将继续深化指标生录取办法,以充分发挥招生政策对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具体录取办法将在每年的招生意见中进行详细说明。(淄博市教育局)
如果有一门是D,就几乎宣布淄博一中的没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