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不批,30天后自动离职,且一月工资未发,公司也拒出离职证明,求解!20分

2025-02-27 13:48: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留意你的合同,离职这项是写30天后自动离职,还是30后需协商离职,这个很重要。
2.邮件是不能作为证据的,所谓的证据需要3种形式之一,公章,法人签名,指纹,邮件只能做为参考证据,
3,关于的第2个问题,公司没有按期支付工资需要对全体员工用正式的文件说明,如无说明即违法,但对个人也是如此,如果你们的工资是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到你卡上那最好,直接去银行打印份转账单据,既能证明你的工资未发放,但是前提是你还在任职期,还没有正式离职、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仲裁的话还能得到2倍的补偿,记住是补偿
4,如果你所诉为真,那不存在犯法,离职证明只是你的下家单位对你以前的工作的单位真实性的凭证而已,不受法律约束的。

回答2:

你说的也不完全不成立!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本人亲自到,只要提出辞职书面申请就应该算是提交了,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有点苛刻,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制度,但是都大同小异!如果你以口述来申请辞职他不批准这只能怪你!辞职,就是以书面形式递交!

回答3:

【解除 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是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