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光交强险不入保险公司行吗?

2024-11-19 08:30: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机动车是可以只缴纳交强险而不缴纳其他商业险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回答2:

可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法条: 

第四十三条 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回答3:

汽车是可以只交强险,不入保险公司的。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购买的险种;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不得拖延和拒绝。因此,车主只购买交强险是可以的,而且购买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搭售其他商业险。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有: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也就是事故中第三者车损、第三者人伤,被撞的公共设施、建筑等都通过交强险获赔。

具体事故中,其赔偿分为两大类:

如果车主被判有责,死亡伤残赔偿最高赔付110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10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如果车主无责,死亡伤残最多赔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也就是说,有责时,交强险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无责时,单次最高赔偿限额为12100元。

由此可见,一旦遇到大的事故,特别是人伤事故、致人伤残等情况发生,交强险12.2万元的最大赔偿金额可以说是“杯水车薪”。目前重庆地区,车险案件死亡赔付金额大概在50万~60万元,如果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其余下的三四十万元的赔偿金都由自己承担,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负担极大。所以,建议车主不要有“赌博”心理,还是应购买商业险,才能在复杂的路况中得到有效保障。

扩展资料: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主要实施规则对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的保险费用都是根据车辆坐位数全国执行统一价格,6座以下新车一年950元,6座以上1100元。如果在投保期间没有出任何事故保险,则来年续保时按基准保费下浮10%,最低可下浮30%。不过如果发生事故较多,来年保费费用则会上浮,最高可上浮30%,甚至受到保险公司拒保对待。

因为有些车主觉得自己开车稳、小心,不会出事故,并不愿意购买汽车保险,等到出了事故又为赔偿而发愁,还会容易起纠纷。所以国家为了车主考虑,也为了社会稳定,就出台了交强险这个东西,保费不贵,小磕小碰直接走保险,简单快捷;还能培养国人的保险意识,好处多多。

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行人。无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无责任,保险公司均会根据保险条例进行赔付,这其实是一种强制保护,为的是维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车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果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现剐蹭,交强险会跟据责任限额理赔,确保受害者可以获得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回答4:

机动车是可以只缴纳交强险而不缴纳其他商业险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回答5:

汽车光交交强险,可以不入保险公司。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